9月13日,寶可夢(上海)玩具有限公司官網發布重要公告,宣布在針對手遊《口袋妖怪:復刻》(別名《口袋之旅》)的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訴訟案中,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判定寶可夢公司勝訴。根據判決,被告需向寶可夢公司支付高達1.07億元人民幣的賠償,以彌補因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確認,《口袋妖怪:復刻》遊戲中使用的寶可夢角色、主要角色形象、遊戲地圖等核心設計元素,與寶可夢公司原創遊戲中的相應元素存在顯著對應性和相似性,且遊戲內的多個元素系統組合及數值體系設計高度雷同,構成對寶可夢公司遊戲獨創性表達的實質性模仿,因此判定該遊戲侵犯了寶可夢公司的著作權。
此外,法院還認定《口袋妖怪:復刻》的營運及宣傳策略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具體涉及第二條及第八條第一款的條款,構成了不正當競爭行為。
基於上述認定,法院判令廣州麥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1.07億元人民幣,並要求深圳市阿斯卡德訊息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值尚互動科技有限公司、霍爾果斯方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對其中部分賠償金額承擔連帶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廣州麥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與霍爾果斯方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已對一審判決表示不服,並正式提起上訴。寶可夢公司方面則表示,已著手準備二審階段的相關應訴工作。
來源:遊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