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天堂近日再次取得法律勝利。美國聯邦法院對瑞安·邁克爾·戴利(Ryan Michael Daly)作出判決,其須向任天堂支付2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426萬元)賠償金。
戴利以“Modded Hardware”名義開展業務,銷售用於繞過任天堂Switch安全保護機制的設備與服務。其產品包括“MIG Switch”裝置——可使使用者運行盜版遊戲,以及“MIG Dumper”——可將實體遊戲卡帶內容複製至電腦儲存設備。
此外,戴利還從事改裝晶片、預破解主機、改裝安裝服務及盜版遊戲的銷售活動。
該案由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審理,法院最終認定戴利的行為違反《數字千年版權法》(DMCA)及聯邦版權法。
根據判決,戴利不僅需支付200萬美元賠償金,還須遵守永久禁令,不得再從事任何規避版權保護的活動,包括銷售或持有改裝晶片、閃存卡帶、破解主機,營運或維護相關網站,甚至不得投資可能涉及同類產品的企業。
此外,戴利名下網站將移交任天堂接管,目前持有的所有改裝設備均會被沒收並銷毀。
來源:遊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