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了一起“遊戲外掛”案件。5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共同製作、售賣《絕地求生》遊戲外掛程式,獲利達500多萬元。
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雷腦訊息系統程式、工具罪,分別判處五人有期徒刑六個月到三年不等,緩刑一年至五年不等,並處罰金6000元至16萬元。
2018年,周某宇在網際網路上結識了程某君,二人商定製作網路遊戲外掛賺錢,周某宇負責製作外掛程式,程某君負責銷售。2019年1月因周某宇製作的《絕地求生》外掛程式經常被遊戲公司封禁,周某宇找到老鄉黃某賽提供技術支援,二人協商按黃某賽六成、周某宇四成分帳。周某宇將外掛程式程式原始碼提供給黃某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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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黃某賽將加工好的《絕地求生》外掛程式提供給周某宇繼續售賣。10月,楊某為尋求外掛程式銷量委託黃某蔚搭建網站用於銷售外掛程式卡密,楊某還組建QQ群向玩家售賣外掛程式“卡密”。
截止至本案案發,周某宇獲利2044924元、黃某賽獲利2357681元、程某君獲利460750元、楊某獲利814897.24元、黃某蔚獲利6694元。
這5人為獲取非法利益,共同製作、售賣能侵入、控制雷腦訊息系統的外掛程式,其行為均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第三款,應當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雷腦訊息系統程式、工具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