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國家新聞署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中,除了每周只能玩3小時遊戲之外,也有提出要規範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費服務的的要求。
中國遊戲公司對於《未成年防沉迷通知》的方針抱有“堅決擁護且貫徹”的積極態度,不止是迅速在遊戲中實裝的防沉迷系統和通過人臉識別判定螢幕前是不是未成年人等等的小花活,騰訊、網易、米哈遊等公司也很快帶頭在服務條款中加上了未成年人退款相關的條款。
畢竟在(騰訊)公開的資料中,未成年人付費的比例不超過總付費比例的1%,遊戲公司沒必要為了一幫“噶不動”的韭菜而砸了飯碗。
一般來說,只要能證明是未成年人消費,家長能拿回錢,公司則回收遊戲帳號所有的虛擬資產,兩邊就此相忘於江湖,本該除了孩子之外都“皆大歡喜”。
而上周就出了這樣一個樂子。
今年的5月,有一個使用者在中國的黑貓消費者平台上投訴Steam——自己的孩子在Steam中消費了2500多元,現在想要退款,Steam不但不退錢還直接把他孩子的帳號給封禁了。
且不論黑貓消費者平台作為一個新浪創立的非官方平台能否真正監督市場,這則投訴的內容本身就充滿了重重樂子。
根據這位家長的描述,他首先找到了Steam的官方客服,並且以未成年人沒法承擔民事責任進行大額消費為理由要求那邊全額退款,而我們知道一般情況下只有購買時間不超過2周,遊戲時間不超過2小時的遊戲才會被Steam認可退款。
我想他大概是先百度了“未成年能不能在Steam退款”,並在百度知道得到了肯定的答複和教學之後才敢這麽幹的
海對岸的客服顯然沒見過這麽離譜的退款理由(甚至可能是因為遊戲庫裡有《GTA》《魔鏡》這樣的R18遊戲),總之小手一抖就跳過了黃信紅信的階段直接把孩子帳號給封了。
顯然這位家長的訴求並不是封號而是退款,他接著找到了中國的黑貓消費者平台進行維權,並且將SteamCN拉入了投訴對象,在分配商家之後,完美世界的蒸汽平台接到了這一投訴單子,但完美也表示“該使用者投訴平台並非我司產品,請重新分配對應商戶。”
在差不多2個月的漫長拉鋸後,因為距離上一個商家「蒸汽平台」回復已經超過了30個自然日,這一次的維權最終只能不了了之。
而在新聞轉發的評論區中,人們也一語中的戳中了這位所謂“家長”的痛點——一個正常的家長,看到毒害孩子的遊戲帳號被封禁,不應該如此難過——網友們對他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操作極盡嘲諷,更是讓這則地獄笑話升華到了不屬於它的高度。
在媒體、微博這樣的社會輿論場上都沒有占到優勢,就更別提和一個海外的公司對簿公堂了,不管他是不是真的家長,至少2544元和孩子的帳號是永遠沉沒了。
而你可能發現了,《未成年人防沉迷通知》實行已經快一年了,大多數孩子也經歷了他們人生中第一個每周只有3個小時是彩色的寒暑假,這些本該受到保護的未成年人,卻在當下的網際網路遭受進一步升級的“網路暴力”。
一方面,去年《未成年人防沉迷通知》剛發布時,曾經在網際網路上引發過相當廣泛的討論,有許多無能狂怒的未成年玩家,也有不少看樂子的成年人(甚至要求遊戲公司在遊戲中加入點成年人能看的),對那些沒空兼顧上班賺錢和管教孩子的家長而言,這甚至可以說是一個大快人心的政令。
在不同立場下,我們會更傾向於選擇對於自己有利的方向,這也是常常說的網際網路討論就是“屁股決定腦袋”。
其中就有一則主張“換位思考”的言論得到了廣泛的傳播。不管是反串還是巨魔發言,這句在絕大多數語境下看起來都相當可笑的話,受到了大量的未成年/成年人的冷嘲熱諷。
另一方面,遊戲公司、平台在貫徹《未成年人防沉迷通知》上的各種“一刀切”舉措,已經影響到了許多成年人的利益。
好比是在前段時間,借“未成年”的名義要求主播退款的事在許多直播平台都鬧得很大,在本該“亞撒西”的二次元老家B站,在輿論發酵最高潮時就有網友粗略計算了一下,公布在台面上的“爛賬”就超過90萬,涉及60多個主播。
原本出手闊綽的“大哥”,在一夜之間“心裡有底”地將所有的打賞一次性收回,B站和主播各需要承擔50%,而相對較少的分成和不等比的窟窿,成為了壓垮眾多中小主播的最後一根稻草。
這樣的事在經過幾次之後,我想應該不會有太多人對“未成年”還會留下多少好感,至少在二次元、遊戲玩家的圈子裡,對於未成年進行限制而非優待反而能夠優化網路環境,孩子就應該成為埋頭當一個做題家,成為了大眾的聲音,就和曾經把電腦遊戲機都藏起來的我們的家長一樣。
更不用提,所謂的保護、限制的政策,也在人們更精明的對策下失去了原本的作用。
在黑貓消費者平台上搜索關於「未成年」的投訴,能跳出來9萬多條結果,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和遊戲誘導課金相關的。
很難說借著未成年的名義要求退款是不是當下的一條灰色產業,畢竟我們還見到了更加“灰色”的。
只需要幾個座位和幾台衝上電的手機,一家不需要任何營業執照、接近於一本萬利的手遊吧就搭好了,就和很多80後,90後小時候愛去的黑網吧一樣。
線上上,在不少平台也提供當下幾乎所有熱門手遊的帳號租賃/購買服務,需求加大也加劇了商家之間的內卷,現在一個普通帳號的出租價格幾乎就連小學生也能夠輕鬆負擔,在大多數遊戲公司的服務條例中,帳號租賃本身就是一種不被認可不受保護的第三方行為,而現在這種現象依然屢禁不止。
這是去年騰訊響應央視網發的公告
這是我花了5秒鐘找到的當下訊息
——當未成年人不僅是一種代表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純粹身份,當人們可以四意借用未成年的身份攫取“利益”,真正的未成年人,裝作未成年詐騙的成年人和暴躁的成年人社畜們,每一個人又為了各自的利益在名為“網際網路”的渾水中快樂摸魚。
《未成年人防沉迷通知》好像改變了什麽,又好像什麽都沒有改變,想要真正保護未成年人,現在看來依然是道阻且長。
來源:遊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