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普森衝鋒槍(英語:ThomPSon Submachine Gun),是美國一種著名的衝鋒槍,由約翰·T·湯普森(John T. ThomPSon)在1910年代末期設計,並由美國的自動軍械公司(Auto-Ordnance Company)生產。
除了在戰爭中使用外,湯普森衝鋒槍也是美國警察與罪犯在1930年代非常愛用的武器款式。
在禁酒令時代以芝加哥黑幫為主的犯罪集團曾利用這款衝鋒槍造成許多傷亡,而使得它獲得湯米衝鋒槍(Tommy Gun)、芝加哥打字機(Chicago Typewriter)、芝加哥小提琴(Chicago Violin)或芝加哥鋼琴(Chicago Piano)等綽號。
與其他9毫米口徑衝鋒槍相比,.45口徑的湯普森衝鋒槍重量較高及後座力較大,也較難瞄準。儘管如此,湯普森仍然是火力強大及可靠性高的衝鋒槍之一。
湯普森衝鋒槍的早期版本射速較高,達1,200發/分鐘,而1921警用型為850發/分鐘,1928軍用型則為720發/分鐘。
其戰時衍生型M1及M1A1的射速降至600發/分鐘,高射速使湯普森衝鋒槍具備一個相當沉重的扳機,彈藥消耗速度也十分快,亦使槍管於自動射擊時很容易上揚。
相較於現代的9毫米衝鋒槍,湯普森衝鋒槍可算是相當沉重。以上都是軍人對湯普森衝鋒槍的主要投訴內容。
雖然彈鼓提供了顯著的火力,但在軍隊服役時被發現其過於笨重,尤其是在巡邏時掛在身上的時候。
不但如此,湯普森衝鋒槍的彈鼓還相當脆弱,裡面的子彈往往一直來回碰撞,產生不必要的噪音。
基於這些原因,20發和30發直彈匣很快就成為了M1928A1最流行的供彈具,往後的M1和M1A1設計亦沒有再相容彈鼓。
湯普森衝鋒槍是其中一款最早採用雙列進彈的衝鋒槍,這增加了該槍在可靠性方面的聲譽。此外,該槍在接觸雨水、灰塵或泥土後的表現比多款同類武器都要優勝。
湯普森衝鋒槍使用開膛待擊,即槍栓和相關工作部件都被卡在後方。當扣動扳機後槍栓被放開前進,將子彈由彈匣/彈鼓推上膛並且將其發射出去,再將槍栓後推,彈出空彈殼,循環操作準備射擊下一發子彈。
來源:遊俠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