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浪科技稱騰訊集團發布了反舞弊通報,其中,在2022年全年有100餘人因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辭退,10餘人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全年,騰訊反舞弊調查部共發現並查處觸犯“騰訊高壓線”案件70餘起,100餘人因觸犯“騰訊高壓線”被辭退,10餘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全年查處的案件和人員數量較2021年有所增加,針對公司內部出現的貪腐、舞弊等問題,騰訊反舞弊調查部持續加強打擊力度,查處了一系列存在共性問題的違規案件。
騰訊集團表示將不斷強化內、外部宣導工作,持續推動陽光文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員工反舞弊意識,預防各類違規行為的發生。現將2022年度因涉嫌受賄或職務侵占被查處、移送司法以及被法院判決的個別案件通報如下:
1、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影視內容製作部張萌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張萌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外部行賄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罰金十萬元人民幣,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2、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資訊營運部李增旺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李增旺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外部行賄公司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罰金三萬元人民幣,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3、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資訊營運部李博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李博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4、有關前期通報的原PCG NBA業務中心宋昊、原PCG體育直播及節目部劉家超利用職務便利,為外部公司謀取利益,並收取外部公司好處費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的案件,經法院審理認定,宋昊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劉家超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外部行賄人犯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5、CSIG區域業務部吳劍雄利用職務便利,虛構項目合約,非法侵占公司資金,且存在偽造並非法使用印章等行為,其行為觸犯了“騰訊高壓線”,被解聘處理,永不錄用。同時,吳劍雄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經法院審理認定,吳劍雄犯職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犯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犯偽造公司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
來源:遊俠網